按照《关于报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告公示情况的通知》要求,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我旗对2023年衔接补助资金使用计划情况于2022年12月22日起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后长期公告。
监督及受理单位:旗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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